推广 热搜:

微信更新金融科普类直播准入标准 不得输出具体投资建议

   日期:2023-12-18     浏览:34    评论:0    
核心提示:更新后的《准入标准》对于企业和个人主播的准入资质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必须是持牌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同时,在直播规范上,新规则要求主播必须真人出镜,不得输出具体投资建议,并且要在直播间注明主播的身份及公

更新后的《准入标准》对于企业和个人主播的准入资质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必须是持牌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同时,在直播规范上,新规则要求主播必须真人出镜,不得输出具体投资建议,并且要在直播间注明主播的身份及公司信息。

观点网讯:近日,微信更新了《视频号金融科普类直播准入标准》,将于12月18日起正式生效。

观点新媒体获悉,更新后的《准入标准》对于企业和个人主播的准入资质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必须是持牌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同时,在直播规范上,新规则要求主播必须真人出镜,不得输出具体投资建议,并且要在直播间注明主播的身份及公司信息。

《准入标准》明确指出,该规则适用主体包括微信视频号用户、主播和连麦的用户(统称“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发布的金融科普类直播内容。“金融科普类直播”是指主播通过直播间围绕金融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银行、保险、信托等)进行科普讲解。

具体来看,更新后的《准入标准》明确了视频号金融科普类直播需要遵守的多项规范。

第一,明确主播需要遵守的规则。主播进行金融科普类直播,必须向平台提交准入申请并审核通过(有效期一年),必须有真人出镜;进行直播的账号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供他人直播。

第二,明确不得通过直播诱导用户进行投资。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主播不得通过直播诱导用户进行投资,包括将用户引流或者诱导至外部链接、应用、账号等。

第三,明确不允许通过直播间输出具体的投资建议。

第四,明确直播间需要标注的信息和直播形式。通过直播围绕股票、证券、基金相关知识进行科普直播,直播间需标明主播个人真实姓名、从业编号及所属公司。

此外,对于个人主体,《准入标准》也提出了较为规范的资质条件,对于证券、基金、保险类主播均要求有从业资格。

以证券从业人员为例,主播需要提供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示的在职状态和岗位类别链接,以及主播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主播手持身份证照片,可直播范围为“科普证券类相关金融内容”。同时,微信暂不支持非“证券投资咨询”的执业岗位,也就是说,目前仅中国证券业协会公示的分析师及投资顾问符合条件。

原文链接:http://www.ybxx.org/news/846.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微信更新金融科普类直播准入标准 不得输出具体投资建议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VIP套餐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手机版  |  版权隐私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