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防治法》于2018年8月31日颁布,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国的土壤防治迎来了新的局面,各地环保监管部门将根据法规要求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监管,并建立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制度。有关土壤的场地环境调查已成为了各地土壤防治的重点工作。
格林勒斯检测作为老牌的环境第三方检测机构,自取得CMA资质,通过持续扩项,目前CMA认可环境检测项目多达1200余项,其中土壤及场地调查相关检测项目超过500项,覆盖了绝大部分场地调查所需检测项目。承接了多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环保机构的场地调查项目相关服务,技术经验丰富,受到广泛认可,已成为场地调查服务行业者!
噪声检测项目:
社会生活噪声检测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工作场所环境噪声检测厂界噪声检测
空气检测适用范围工业废气检测排污许可检测餐饮业油烟检测室内空气检测
检测项目
环境与工业废气检测:
总悬浮颗粒物油烟硫酸物
非总烃氟化物
醇类
可吸入颗粒物苯系物
铬酸物二氧化碳
重金属氮氧化物臭氧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甲醛TVOC氡
苯系物氨其他
工作场所空气质量检测:
粉尘三苯系物
臭气浓度异
甲醛氟化物
各类重金属氨其他挥发性有机物
分析方法
方法:标准方法(即仲裁方法),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选配的分析方法。
第二方法:由部门规定或推荐的方法。
第三方法:根据各地实情,等效方法,但应作标准样品验证或比对实验,其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不低于相应的通用方法要求水平或待测物准确定量的要求。
分析报告
报告名称,实验室名称,报告编号,报告每页和总页数标识,采样地点名称,采样时间、分析时间,检测方法,监测依据,评价标准,监测数据,单项评价,总体结论,监测仪器编号,检出限(未检出时需列出),采样点示意图,采样(委托)者,分析者,报告编制、复核、审核和签发者及时间等内容。
布点数量
土壤监测的布点数量要满足样本容量的基本要求,即上述由均方差和偏差、变异系数和相对偏差计算样品数是样品数的下限数值,实际工作中土壤布点数量还要根据调查目的、调查精度和调查区域环境状况等因素确定。
一般要求每个监测单元少设 3 个点。
区域土壤环境调查按调查的精度不同可从2.5km、5km、10km、20km、40km 中选择网距网格布点,区域内的网格结点数即为土壤采样点数量。
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一般按三个阶段进行:
前期采样:根据背景资料与现场考察结果,采集一定数量的样品分析测定,用于初步验证污染物空间分异性和判断土壤污染程度,为制定监测方案(选择布点方式和确定监测项目及样品数量)提供依据,前期采样可与现场调查同时进行。
正式采样:按照监测方案,实施现场采样。
补充采样:正式采样测试后,发现布设的样点没有满足总体设计需要,则要进行增设采样点补充采样。
面积较小的土壤污染调查和突发性土壤污染事故调查可直接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