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宾馆每个楼层应至少有两个不同方向、间距不少于5米的安全出口,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1)所在建筑为三层或三层以下,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每层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且二、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的;(2)所在建筑为三层或三层以下,耐火等级为三级,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且二、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的;(3)所在建筑为四层或五层,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二至五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且楼梯能直通平屋面,并通过平屋面相连的其他疏散楼梯疏散到室外地面的。宾馆所在建筑超过五层的,其室内疏散楼梯间应设置为封闭楼梯间,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向疏散方向开启;采用室外楼梯的,按规范要求设置。
室外疏散楼梯:在建筑的外墙上设置全部敞开的室外楼梯,不易受烟火的威胁,防烟效果和经济性都较好。室外楼梯的适用范围:1.甲、乙、丙类厂房; 2.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丁戊类高层厂房; 3.辅助防烟楼梯。4。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0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其它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剪刀楼梯的两条疏散通道是处在同一空间内,只要有一个出口进烟,就会使整个楼梯间充满烟气,影响人员的安全疏散,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剪刀楼梯应具有良好的防火、防烟能力,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并分别设置前室;为确保剪刀楼梯两条疏散通的功能,其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楼梯间内的加压送风系统不应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