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7。4。6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生产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可采用敞开楼梯,或采用净宽度不小于0。9m、倾斜角度小于等于60°的金属梯兼作疏散梯。
就建筑的消防设计而言,一般不讲两部消防楼梯之间的1大距离,而是要求建筑内任一点至本房间疏散出口(即房门)或房间门至本层安全出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1大疏散距离。那么从双向疏散考虑,对框架混凝土结构(即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而言:一、多层建筑1、托儿所、幼儿园25米,(此时两部消防楼梯之间1大距离必然小于50米,具体多少与平面内走道的设置形式有关,走道越曲折距离越短)2、医院、疗养院、学校35米,3、其它40米;(上述场所设置喷淋保护时可增加25%)二、高层建筑1、医院:病房部分24米、其它部分30米,2、旅馆、展览楼、教学楼30米,3、其它40米。高层建筑内设喷淋保护时疏散距离不允许增加。
宾馆消防楼梯要求有哪些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为确保人员迅速疏散,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在首层与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设有防火分隔设施,既可有效防止疏散人员误入地下室、半地下室,又能阻挡火势、烟雾蔓延。
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要求:楼梯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越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宜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不宜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配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