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环保事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在环境治理过程中产生大量危险废物,这些废物具有腐蚀性、易炸裂等特性,如果处置不当将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严重的危害和损失;同时由于危险废物具有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等特点,因此如何科学合理的处理这些有害废弃物成为了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
危废和固废的处理方法大不相同:
A.危废必须严格分类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不要求处置资质,而危险固废不能与非危险废物混存。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必须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禁止混合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性质不相容且未得到安全处置的危险废物。
B.危废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危险废物的贮存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防护措施,且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原批准营业执照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止散落、流失、泄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固体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