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的材料、设计、预制、施工和验收、防雷、防静电、防腐、使用管理、检验和安全附件各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0.1 MPa(G)且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 m3、建造在地面上、储存毒性程度为非极度或非高度危害(见注1)的石油、石油产品或化工液体介质、现场组焊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公称容积小于1000 m3、储存其他类似液体介质的储罐,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适用的储罐,其范围包括储罐本体、安全附件和储罐接管的法兰盖、密封垫片及其紧固件。
本标准适用的储罐,其范围包括储罐本体、安全附件和储罐接管的法兰盖、密封垫片及其紧固件。
8 组装平台;
9 消防设施;
10 排雨水系统;
11 工装、设备摆放场;
12 休息室、探伤工作间、办公室及其他。
3.2.2 施工现场应平整,罐基础周围不得积水。
3.2.3 现场设施的布置,应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3.2.4 供电线路的电压稳定,系统运行的总电压降不得大于10%。
4 材料
4.1 钢板与型材
4.3.1 罐壁接管
1 切口表面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熔渣、氧化物等;
2 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超过3mm;
3 法兰孔跨中,法兰与接管垂直度小于等于O.5mm。法兰密封面保管完好,无损伤。4.3.2 量油孔与导向杆
1 检查小孔尺寸符合图纸要求,小孔无堵塞;
2 分段直线度不大于1‰长度,接口端面平整、无倾斜。组装后直线度符合规范要求。
4.3.3 通气阀应在制造厂进行l气密试验,阀板活动灵活。
4.3.4 密封装置
1 胶皮外观无划伤,韧性好;
2 刮蜡机构尺寸一致,刮蜡板无变形。
4.3.5 中央排水管
1 活节转动灵活;
2 活节密封完好。
4.3.6 清扫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