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湾区聚变力量与香港数字资产交易所于战略合作协议日期后3个月内未有就战略合作协议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故战略合作协议经已因此失效。
观点网讯:12月18日晚间,大湾区聚变力量控股有限公司宣布与香港数字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订立的战略合作协议失效。
据悉,由于大湾区聚变力量与香港数字资产交易所于战略合作协议日期后3个月内未有就战略合作协议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故战略合作协议经已因此失效。
于同日,大湾区聚变力量还公布消息表示,由于近期营商环境变动,董事会谨此宣布,不会进行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且不会召开批准更改公司名称的股东特别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