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钟前 股权变更流程货真价实「在线咨询」[大鸿运e4b67f3]内容:既然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那作为新股东的受让人已经被验明正身了,又为什么不愿肯定股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呢?那么,请尊重逻辑,尊重事实,那就是股权转让已生效。它的生效条件就是背书,只有这样的结论,从语言逻辑和事理逻辑两方面才是完全符合公司fa的立法意旨的。当然,往往在实践有些不合法的法外现象,比如公司没有发放股piao,那么这怎么办呢?我认为这可以从协议来确定其内部的真实转让关系,因为转让人没有股piao可供背书,所以只好取其次,签订协议以名心智,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对法律关系的分析有益的,就应确认其效力,当然这里只能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法律关系,如果涉及第三人,还要以其他法律要件为必要。其中,公司方有过错而致转让人遭受损失,转让人可以向公司追偿。
为了维持股权的无形性存在,股权必须把自己的权利状态昭示于天下,其权利变动概莫能外。仅凭私人之间的背书是难解众惑的,新股东也难以参与公司经营依法行使权利。看来,背书还是不能使得股权变动后受让人的股权被公认,遑论无可置疑的,百毒不侵的公信力。必须采取某种方式取信于众,那就是公示。否则,就是不完全的带有瑕疵的权利变动,对交易便捷和安全产生隐患。公司fa没有忘记这一点,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是股权变动具有公信力和对抗力的另一个必要条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 《公司fa》第七十五条规定,①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⑧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解散和清suan 《公司fa》规定,公司的解散和清suan的结果有两种情况:一是清suan结果资不抵债,没有剩余财产供股东分配,账务处理为:借:实收资本或股本(账面金额);贷:清suan损益。二是清suan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可供股东分配,账务处理为:借:实收资本或股本(账面金额),清suan损益(剩余财产大于股东出资的差额);贷:银行存款或存货、固定资产等,清suan损益(剩余财产小于股东出资的差额)。